来源:中国政府采购报
财务部近日在回复2018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时提出,将会同有关部分,贯彻“放管服”革新要求,进一步完善调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宣布机制,增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。
凭据《财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集会第3203号建议的回复(摘要)》(财库函〔2018〕6号),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赵剡水等4名代表提出了缩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宣布周期的建议。针对建议中提出的清枯燥整周期过长,客观上形成了一定“期待期”,新的节能产品和技术不可实时获得推广应用等问题,财务部体现,从实际情况看,节能产品的类别相对稳定,主要是具体节能产品的调解比较频繁,影响了清枯燥整的实时性。为从基础上解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实时性问题,更好地适应技术进步周期,进一步加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,财务部将会同生长革新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分,贯彻“放管服”革新要求,进一步完善调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宣布机制,增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。
据财务部介绍,凭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》和财务部、生长革新委《关于印发<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的要求,2004年起,财务部、生长革新委联合宣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,对清单内节能效果较高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,其余产品通过评审加分等步伐实行优先采购。2004年至2008年,清单内的产品数量较少,清枯燥整宣布频率为每年一次。随着政策的深入推行和产品的节能效果、性能逐步提高,清单内的产品数量逐渐增加,原有调解周期倒运于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实时推广应用。因此,自2009年起,清枯燥整频率由此前的一年一次改为半年一次。2004年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宣布23期节能清单,包括盘算机、打印机、空调设备、电视设备、乘用车等62个产品类别、348713个产品型号/系列。